进口木薯进口清关资料和木薯干进口报关代理
木薯(学名:Manihot esculentaCrantz),是大戟科木薯属植物,耐旱抗贫瘠,广泛种植于非洲、美洲和亚洲等100余个国家或地区,是三大薯类作物之一,热区第三大粮食作物,全球第六大粮食作物,被称为“淀粉zhiwang”,是世界近六亿人的口粮。另外,木薯具有粗生易长、容易栽培、高产和四季可收获等优良特性。
木薯小丸子就是通过提取木薯淀粉,经过加工后制成小丸子的样子。其无味,多用于甜品当中,例如酒糟小丸子、杨枝甘露小丸子、红糖小丸子等等。
申报要求
进口食品申报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凭证;
2.输出国(地区)官方签发的产地证明、卫生证明,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随附的合格证明材料、航岸线提供全套文件资料模板;
3.如为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准备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4.涉及保健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随附的证书或文件,实施无纸化申报的应按无纸化相关要求执行。
提示
进口食品报关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标签标识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已获注册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的注册编号。航岸线代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内、外包装标注注册编号,企业根据实际采用印制、加贴、喷涂等多种方式,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既没有销售包装又没有运输包装的大宗散货进口食品,可不标注注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