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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进口清关|广州机场黄埔南沙进口牛奶清关简述

更新时间:2024-07-08 0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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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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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种类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

以下HS编码的产品属于乳品:0401100000~0406900000、1901100010、190190000、2106909001、3501100000、3502200000。

一、哪些国家或地区生产的乳品可以进口到中国?

必须经过评估

海关总署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境外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必须获得输华乳品卫生证书

经评估,允许向我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地区的输华乳品卫生证书由海关总署予以公布。输华乳品卫生证书样本未经海关总署公布的国家或地区的乳品不得进口。


二、进口乳品报关时应当如何申报?

乳品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可自主选择通关现场办理申报手续。报关时应当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同时,企业还应申报乳品进出口商名称和备案号,并提供以下资料: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经我国确认的国外官方卫生证书。


三、进口乳品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相关进口乳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此外,进口食品运达口岸后,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需要移动的,必须经海关允许,并按照海关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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