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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越南巴沙鱼广东广州港进口报关代理公司

发布:2023-07-21 09:51,更新:2024-05-21 07:16

一、巴沙鱼进口情况

1.当前有巴沙鱼进口准入的地区有缅甸、越南和香港。

2.国内巴沙鱼产品现在基本依靠越南进口。今年前七个月,巴沙鱼对中国的出口量同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多,达到4.51亿美元,占越南巴沙鱼出口总额的28%。中国已经成为越南巴沙鱼第一大进口国!

  

3.然而,与中国的冷冻鱼进口需求相比,越南巴沙鱼所占的市场份额仍然不大。目前,越南的冷冻巴沙鱼仅占中国鱼类进口量的8-9%。

二、巴沙鱼的通关之旅

每份巴沙鱼从国外不远万里来到我们的餐桌上都要经历严格的通关考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第十条要求,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活动按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分别由多个环节组成,包括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国家(地区)〔以下简称境外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和审查、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出口商备案和合格保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随附合格证明检查、单证审核、现场查验、监督抽检、进口和销售记录检查以及各项的组合。

不合格货物如何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第三十三条要求,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

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相关进口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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