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榴莲进口报关之新鲜榴莲海关检验检疫程序、榴莲是驰名的优质佳果。成熟果肉浅黄,黏性多汁,酥软味甜,吃起来具有陈乳酪和洋葱味,初尝似有异味,续食清凉甜蜜,回味甚佳,故有“流连(榴莲)忘返”的美誉。别名又叫韶子。它原产于东南亚,被称为“万果**”。榴莲成熟后自己落下,通常都是在深夜或清晨掉落。那榴莲的进口又有哪些海关检验检疫程序呢?下面就让扬睿国际货代来给你答疑解惑:
一、检疫审批
企业在签订进口泰国新鲜榴莲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
二、入境报关
1、申报资料需齐全、完整和清晰;
2、签字、印章、有效期等内容真实有效;
3、证书具体包括:
(1)检疫许可证
(2)植物检疫证书
(3)产地证书
其中植物检疫证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2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的要求,并在附加声明注明:“This fruit i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Protocol 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onditions of Tropical Fruits to be exported from Thailand to China.”。;
(二)用集装箱运输进境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集装箱号码。
三、检验检疫
未被抽中查验的榴莲由海关审核其单证资料无误后放行,抽中查验或查验送检的榴莲由海关派出双人进行查验,查验内容主要包括:
1.货证查验
核对水果品种、件数、重量等信息是否与申报相符
2.外包装查验
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果园注册代码、包装厂名称或注册代码。海关须核查进口榴莲是否来自注册登记的果园和包装厂(相关名单可在总署网站查询),符合要求的方可实施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