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要求坚果只能来自准入国家,可以进入以下网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总署概况→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点击“植物源性食品”进行查询。
2.境外生产企业备案要求(1)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办理方式: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选择“进出口食品”模块后,点击“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选项。(3)已注册企业查询:在“海关总署官网→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模块中查询。3.进出口商备案要求(1)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2)办理方式: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选择“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后,点击“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然后点击“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和“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选项。
申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坚果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植物检疫证书、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证书现场查验海关会按规定对进口坚果实施现场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运输工具、存放场所;(2)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3)动植物源性食品、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否存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4)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食品感官性状;(7)冷冻冷藏食品的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等。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海关制定年度国家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专项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放行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予以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运或者销毁处理,经技术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