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泰国木薯干连云港进口报关流程资料
一、进口木薯干之前必须要了解的关于我国对进境粮食实施检疫准入制度,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等,制定进境粮食的具体检验检疫要求,并公布允许进境的粮食种类及来源国家或者地区名单。目前我国允许进口木薯干的国家有:柬埔寨、老挝、坦桑尼亚、加纳、马达加斯加、尼日利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
二、木薯干进口之前进口商应提前办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商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填写、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我国对进境木薯干的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在我国注册登记的木薯干境外企业名单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可以查阅。
三、木薯干进口报关时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进口货物报关单、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贸易凭证,如木薯干进行熏蒸处理的,还应提供《熏蒸证书》等。
四、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对进口的木薯干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1)未列入《准予进口粮食和植物源性饲料和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或者无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等单证的,或者无《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
(2)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且无法改变用途或者无有效处理方法的;
(3)发现土壤、检疫性有害生物以及其他禁止进境物且无有效检疫处理方法的;
(4)因水湿、发霉等造成腐败变质或者受到化学、放射性等污染,无法改变用途或者无有效处理方法的;
(5)其他原因造成粮食质量安全受到严重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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