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矿产资源生产大国、消费大国、进口大国。矿产品中往往含有少量铅、砷、氟、镉、汞等有害元素,这些元素多为累积性毒物,很难自然降解,一旦排放到环境中,将对空气、水源及土壤造成严重的长期污染,更会对人类及生物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什么是有害元素?
指对人体有明显毒性,对环境有明显污染的元素,如铅、镉、砷、汞、氟、氯、磷等。
矿产品中的有害元素有哪些危害?
砷、镉、汞、铅等有害元素主要存在于矿产品储运、冶炼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中,如果出现超标,就会带来严重污染环境的风险;另外,由于有害元素的存在,容易在冶炼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烟气、烟尘和炉渣,从而导致后续生产成本增加等问题。
海关对进口矿产品中有害元素是如何监管的?
下面通过一个真实的查获案例,带您了解海关对于进口矿产品有害元素超标的有关监管要求。
海关案例:铜陵海关检出一批进口铜精矿氟元素超标案例
2022年1月4日,合肥海关所属铜陵海关对某公司申报进口的1批品名为“铜精矿”的矿产品进行现场查验,并按照抽样流程,对货物进行取样送检。经实验室检测,样品中的氟含量为0.14%,超过《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质检总局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2017年第106号公告)中氟含量不得大于0.10%的限量要求。铜陵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2022年1月25日,上述货物经上海退运出境。
备注:其他进口矿产品有害元素监管及后续处置,与上述案例相同
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七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当事人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出证。
规范性文件
进口铜精矿有毒有害元素限量要求
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2017年第106号)
进口煤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要求
海关依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进口煤炭中汞、砷、磷、氯、氟等有毒有害元素以及灰分、硫分、发热量等指标进行检验。
进口铁矿有毒有害元素限量要求
根据《关于调整进口铁矿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9号)规定,必要时,海关依职权实施监督检验和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监测。监测项目主要包括汞、砷、铅、镉、硫、氯、氟等。
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进口矿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严防有害元素超标的矿产品流入国内加工使用,保护我国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