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主要分两大类:非特殊类化妆品 和 特殊类化妆品
非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发用品、一般护肤品、一般彩妆品、一般指趾甲用品、一般芳香品
特殊类化妆品:育发、染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抗衰老、防晒
一、化妆品进口需要的单证:
国外:产地证、卫生证(自由销售证明)、成份分析报告、生产日期证明、发货人备案
国内:中文标签、化妆品备案表、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收货人备案
二、普通类进口化妆品申报手续:
整理申报材料、样品检验、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而对特殊类进口化妆品申报程序是整理申报材料、样品检验、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手续。
三、申请非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备案所需的资料(省厅食药监局):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所申报的进口化妆品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八)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普通类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企业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原件。
四、申请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所需的资料(北京食药监局):
(一) 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卫生部认定的合法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十)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特殊类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企业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四份复印件。
五、化妆品进口流程:
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食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2.在当地检验检疫局取得收货人化妆品备案。
3.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
4.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
5.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注意事项:
1.同种产品,国内收货人和国外发货人备案均只需做一次即可(但陆路口岸每个口岸要做一个收货人备案号)
2.部分关区货物是可以解决不需要进监管仓库贴标签,而是直接将货物送回到客户仓库的
3.中文标签中对于食品添加剂、成份的中文名需要按国家标准名称填写